来自一名基层公务员的心声

来源: 赤子杂志社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 1452

文|景涛

    我是河北省衡水市某乡镇的一名公务员。参加工作二十余年,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每月工资1700多元。最近,乡政府新的工作制度出台,我仔细看了一下,整个工作制度都是约束乡镇干部的条款,没有一条有关加班,值班报酬的规定,除了罚款,就是检查批评。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为自己的工作感到光荣,因为我们工作的成绩,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我们都在努力的工作。在以前的很多时间里,县委县政府直接下通知星期六和星期日加班不休息,而乡党委政府也经常在星期六日加班工作,这导致我们大多数的星期六日不能正常休息,而夜里加班更被领导视为乡镇干部该尽的义务,不应拿报酬。
    最近,我通过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劳动法》《国务院有关职工劳动时间的规定》了解到: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每天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而星期六星期日上班和夜间值班都在每周四十小时之外,都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从1994年《国务院有关职工劳动时间的规定》颁布至今,已有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我已为国家奉献大半的星期六日和夜里值班的时间。
《党章》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而乡镇公务员的大部分周六日的时间被领导以该尽的义务为名义剥夺,还声称没有周六日、夜里值班发加班费的惯例,难道中央的规定,国家的法律,还比不上领导口中的惯例,事实上却是如此,比不上所谓的惯例。我为此感到悲哀,颁布二十年,十几年的法律,而被领导已不知情而否定。这完全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是以权代法的表现,有法不依,却口称有理,这是不称职的表现。
    最近,全国都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我希望在这次活动中有上级领导关注这个问题,为我们基层的公务员解决这个问题,为我们广大的基层公务员谋福祉,把我们应该得到的休息时间和福利还给我们,真正形成基层的规章制度依法而定,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新闻链接:
    2013年8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在媒体发表文章称,收入分配改革是当前最根本性的改革,但在理解上有误差,把收入分配改革理解成了收入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瞄准的不仅是居民问题,还有改革环境问题。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是保障中等收入阶层不断壮大的唯一可以依靠的渠道。要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是税收,一个是社会保障。
    同时他还提到要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今年开始公务员工资将逐步进入上涨周期;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工资改革。

                                        编辑|何佳
 

[上一篇: 道德心底记 拾钱返失主 ]    [下一篇: 人间大爱: 博士买来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娘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