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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严禁捕捞海洋珍稀动物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次数: 1091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琼海市政府获悉,琼海所有出海渔船将要签订责任状,承诺从事正常渔业生产,严禁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
琼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违法捕捞销售破坏砗磲、海龟、玳瑁、珊瑚等海洋珍稀保护动物的,一经查处,要按最严厉的条款进行处罚。”
据了解,琼海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严厉打击捕捞海龟、砗磲等海洋保护生物违法行为的条款,条款将明确规定:一旦发现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吊销渔船营业执照,并从重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有餐饮店销售食用海龟等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一律依法关闭。
此外,琼海还将从教育、管控、打击、转型4个方面对渔民开展保护海洋生态宣传教育。并专门成立10个工作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教工作,深入到渔民家中进行海洋生态教育,将保护海洋环境的观念刻进渔民心头。
同时,琼海市工商部门也将牵头开展联合检查,查处违法销售海洋保护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潭门旅游工艺品商店销售砗磲贝原料。另外,将禁止非从事正常渔业生产的渔船进入和停靠潭门中心渔港。
琼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呼吁,希望通过引导渔民转产转型,坚决做到不捕、不伤、不贩卖受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尊重海洋、保护海洋,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提升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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