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景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能光靠《通知》

来源: 赤子杂志   发布时间: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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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姜友海
    2016年11月14日,衡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年12月12日,景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报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转发了这个通知。
    记者注意到,这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很高,组成部门涉及包括公、检、法、司、人社、行业监管、信访、发改、银行等14家相关单位。
   《通知》强调: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做好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农民工工资问题,受到习总书记的关注,同样也引起河北省衡水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然而,《通知》下发一年后,衡水市景县的一起农民工工资的讨要问题却依然没有着落。《通知》作为文件的效力被打了折扣!

景县农民工刘春辉在他们建设完成的“石济客专高铁”项目标段工地
 
    刘春辉,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的一位农民。
    2015年,“石济客专高铁”工程在景县境内开工建设。刘春辉应邀带领家乡的二十几位农民投入到了这一工程建设当中去。
    可是,到了第二年工程完工,农民工20多万的工资没了着落。时下又来到年关,农民们正是用钱的时候,原本指望用来给孩子上学、孝敬老人、办理年货的钱都成了问题。
    刘春辉说:“我们农民一年辛苦下来实在不容易!这一家老老少少,都指望着这钱过年呢!从2016年到2017年,连续两年,我一直奔波在讨要农民工工资的路上,部门之间就像踢皮球一样,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了。”
   《通知》中明明是有公检法司等14家强力单位保障着农民工工资,为什么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呢?
    2月6日上午,记者随同刘春辉等人来到景县,就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体验有关部门是如何办理的。

景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政府一楼办公地点


 
    景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这属于行业管理,发改委管。
    按照《通知》的规定,人社部门职责,承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景县人社局位于景县县政府一楼,记者来到这里时,工作人员说局长正在开会。随后记者来到隔壁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室。
    在了解到记者表述的关于刘春辉等人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后,工作人员回答说:“高铁工程都是在省高铁办管,我们管不着。这属于行业管理,可以去发改委了解一下。”
    记者:《通知》要求是属地管理。
    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记者对《通知》理解上不够全面。
    景县建设局:农民工工资属地管理。
    在景县建设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记者的来意后,立即找出《通知》,并指出《通知》中的第二项内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规定:各级政府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本地区发生重大欠薪案件,当地政府要调度各方力量,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那么,如何理解《通知》中的“属地管理责任”呢?
    记者认为,市、县、乡(镇)三级政府都应视为承担文件规定的属地管理责任。

景县王谦寺镇政府
    景县王谦寺镇:我们只能协调解决。
    刘春辉等农民工的居住地在景县的王谦寺镇。为此,记者随同他们来到镇政府。
    镇党委车书记表示,中铁十四局在景县内的工程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远不止是刘春辉等人的20多万元,而是多达几百万元。近日,涉及一个村的土地复耕整理问题,也发生同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于这样的事情,政府只能是协调有关方面,但政府并没有强制力。
    《通知》中明明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做好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为什么遇到真正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却没有哪个部门真的承担什么责任?
    那么,《通知》当中规定的有权必有责,这个“责任”又由谁来追究?
    中央强调反对形式主义,更忌我们工作当中的“虎头蛇尾”,衡水市的这个《通知》出台两年来,有多少农民工依然还奔波在讨薪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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