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伯元政治事迹考略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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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翔宇
    摘要:广东汕头市澄海区的唐伯元是晚明著名的儒学家和理学家,其在治政和治学上都颇有建树。后人对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艺和学术方面。本文从政治的角度,对唐伯元生平从政的重大事件进行考究,彰显唐伯元耿直清节、勤政爱民的形象以及对晚明吏治的贡献。
    关键词:明代 唐伯元 吏治
 
    万历二年(1574)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间,明朝后期的官场和学界因一人而风云激荡,此人就是“岭海士大夫仪表”[1]的唐伯元(嘉靖二十年至万历二十六年)。唐伯元出生于广东澄海县,字仁卿,号曙台,是明代晚期著名的官员和儒者,著有文集,名《醉经楼集》。
    唐伯元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学术上,以反对王阳明从祀孔庙和向朝廷进呈《石经大学》二事闻名。而在治政方面更是展现出其出众的才能,回顾唐伯元的政治生涯,政绩突出,深受百姓拥护爱戴。本文主要选取唐伯元生平几大重大政治事迹进行考略,涉及其早期担任地方县令、在京参与选取宫人、参与制定掣签法等。   
  
一、唐伯元政治生涯简介
    万历二年(1574年),唐伯元考中进士,同年出任江西万年县令,开始仕途生涯。万历三年(1575年),任吉州泰和知县。出仕地方官员,就取得不菲的政绩,“六年之内,得荐九次,咨访二次,考绩治行独最,记录卓异”[2]。继而于万历八年(1580年)调任南京户部主事,值得称赞的是,升职离任之后,万年和泰和两县均为唐伯元盖生祠予以肯定。万历十二年(1584年),上《争从祀疏》、《进石经疏》反对王守仁从祀孔庙,被批“诋先儒”,被贬到海州任判官。万历十三年(1585年),调回南京任礼部制司主事。次年告假回籍。万历十七年(1590年)返京复职,次年参与为太子选取宫人,上《论选宫人疏》。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改补尚宝司司丞,不久任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在任期间,协助吏部尚书孙丕扬制定和推行掣签法。晚年多次上书万历皇帝建言,可惜明神宗不理睬,失望之极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辞官回乡,次年卒于潮州,享年五十八岁。
二、为令清廉,勤政爱民
    在唐伯元的著作《醉经楼集》中,有《为令四说》一文,这是唐伯元担任地方知县后,
    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撰写的为官格言:
    信当路易,信同官难。信巨室易,信小民难。民乎民乎,果能视如傷,保如子,然而巨室不慕者,未之有也,是谓信有获上之道。任宦者,当以权要为冰山,以士民为泰山。然而不可媚下,不可亢上,各有以处之。君子正已以先人,视贤而融众,行有不得,惟在反己。自上官,而乡贵,而过客,而细民,一一则望于我,岂能使之无怨。我无怨焉可也,我濂己爱人,尽分而已矣,其实分未易尽。钱粮词讼,最是难清;火号罚赎,最是易染。难清者勿厌细心,自就条理。易染者必令分明,人人共见。
    初任万年,当地殷实人家便纷纷送礼,巴结官员,为己图利。唐伯元巧妙“收礼”,召集当地大亨,当面提出将礼单折成银两,所得银两直接用于兴修县城内的水利工程,灌溉数万顷。笼络了人心又为民办实事,一举两得,得到当地百姓的赞许。之后唐伯元秉公执法,侦破多起百姓的冤假错案,整顿官官相护的不良风气,被百姓称颂“唐青天”。还召集众官员进行训诫,并提出《吏治四则》。任泰和知县期间,剿贼寇八百,开凿护城河,筑石矶,治水患,建社仓,修复古迹,倡办学堂,编修县志,为泰和百姓福祉做了大量的实事。政绩卓越,功垂两邑,不久升任京官。万年和泰和两县百姓均为其立生祠[3]
    当代政府所强调的廉政爱民理念与唐伯元《为令四说》的理念一脉相承。“当以权要为冰山,以士民为泰山”,当代党和政府“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正是对其的继承,为官者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为官之道”,把自己摆在“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儿子”位置上,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而没有做官当老爷的权利。在新时期,倡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旧可以借鉴唐伯元为政的思想。
  
三、上《论选宫人疏》,醒怠政之君
  《官人疏》是唐伯元在万历年间奉命选宫女期间所上呈的奏疏。在这份奏疏中,唐伯元借选宫女一事,以极其委婉的语气请求明神宗以身作则、洁身自好,对“端大本”起到一定的作用。
    万历年间,明神宗迟迟不能确定太子且不喜群臣催促,直至万历十八年十月群臣联合上疏,以辞官相威胁才让明神宗不得已承诺万历十九年冬立储。唐伯元回京复职,从礼部主客司主事改为仪制司主事,万历十九年正月,奉命为十岁的皇太子选宫女,“以第一义乃为皇太子册立届期也”。
    虽然明朝有比较规范的选秀制度,但是民女皆逃之避之。这是因为明朝的宫人大多数是伺候的婢女,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禁止宫外之人为宫人传递书信或者其他物品,所以基本上就是永远被禁锢在皇宫之内不得再与外界有联系,还可能一个不小心因为违规丢了性命。万历《常熟县志》记载该县百姓因听到“朝廷命内臣选人宫女子于各省”的消息,引起一场婚嫁高潮,以至“各务苟合,无复人道”。在松江等地,还出现“有垂髻即笋者,有乳臭为夫者”[4],甚至连寡妇也因害怕进宫而草草再婚。所以不少女子都是污毁自己的样貌以求不被选中,唐伯元第一次选宫人是“故虽有九百之多,而中选者不能十之一”。
    唐伯元第二次奉旨选宫人,选中的是“以颜仪端庄,神思幽静,望之知其案顺温良,庶几诗人所谓窈窕淑女者为主,而不敢求必于全色”。更为众人吃惊的是,在奏疏中,唐伯元引用宋代程颐任讲官时“建言太子方幼,宜选宫人年四十以上者侍左右,所以远纷华,养德性,葢老成宫人,素闲礼法,素知谨畏,惟以保护为重,而不敢以逢迎为悦者也”的言论,大谈皇子应该近德不近色的道理。再引用明孝宗当太子时,宦官覃吉每天以经文和天下利病开导之的先例,建议选几个像覃吉那样的人在太子身边教导。又引用明太祖训谕太子的话:“吾平居无优伶挚近之狎,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幸之昵,言无偏听,政无阿私。以此自持,犹恐不及。故与尔等言之,使知持身之道。”以及明世宗(即嘉靖皇帝)“本惟敬天勤民是务,只缘多病,过求长生,郊庙之祀不亲,朝讲之仪久废。既违成宪,亦负初心,每一追思,惟增愧赧”的遗诏。[5]
    唐伯元可谓煞费苦心,选拔有才华、温婉的四十岁以上的宫人陪伴皇子而不是年轻貌美的少女,既是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也是保护皇子的身体。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借机提醒神宗莫要沉溺女色,保重身体,做好皇帝该做的事,不可怠政,为皇子做个榜样。
    唐伯元的这份奏疏针对的就是明朝皇帝因为纵情声色、迷恋长生等而荒废朝政而致使寿命不长,不少官员都为唐伯元捏一把汗,所幸明神宗承认“庙享屡遣代行,朝讲久废”,并有所反思,所以对继位问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四、掣签选官,严明公正
     唐伯元任吏部文选司员外郎时,为确保选拔官员的公正而和孙丕扬一起制定了掣签选官法。也就是将全国分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四大地域,在竹签上写着任职地名,让经过考核、有资格参加候选的官员自己抽掣,按签委任。至于因为地僻职位少,或者有起复原官、调动职务的情况,造成人浮于缺,则借相邻近的地域来通融。
     当时官场的风气很不好,尤其在选拔官员这一方面。官场中的“潜规则”、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如同宗同族的“族谊”、同省同县的“乡谊”、数辈相交的“世谊”、夫妇双方远近亲属结成的“姻谊”、同榜同科的“年谊”等等,无不影响着考评与选拔的进行。到了万历中期,这种种关系已经发展到使整个文官集团分为若干派系,互相援引或者互相攻讦的地步。
     因此在当时制定掣签选官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施掣签法,请托者再不能依仗权势来左右吏部的选拔工作。尽管有人批评这种方法不能“辨才任官”,带有听天由命、“碰运气”的倾向,大多数应选官员却盛赞吏部的新办法公正无私。平心而论,在以人际关系为本位的中国宗法制社会,要完全避开各种请托和营私舞弊几乎不可能。既然如此,退而求其次,把暗箱操作改为相对的公开透明,掣签选官也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由于可行有效,直到清代仍在延用。
五、岭南士大夫,后人瞻仰纪念
     唐伯元是明朝时潮州唯一名载《明史·儒林传》者,《儒林传》称其“清苦淡泊,人所不堪,甘之自如。为岭海士大夫仪表”,乃潮州一代名贤。在澄海地区,当地人称唐伯元为“唐吏部”、“吏部公”、“唐伯公”。
    “萧萧芦荻边,载酒趁斜阳。醉来疑作梦,把舵过潇湘。” 晚年唐伯元已对政治产生厌恶,遂辞官回乡,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冬,唐伯元寂寂离开了人世,终年58岁。潮州人民哀惜、缅怀先贤。万历四十五年,潮州府在太平街为唐伯元建“理学儒宗”坊。澄海县府在衙前街(今称县前街)敕建“春官大夫坊”,在其梓里筑“麒麟亭”纪念唐伯元。唐伯元后人则在其出生地仙门里建唐伯元纪念馆,吴南生先生赐墨宝,题馆名。近年唐伯元一生功业搬上屏幕,潮语电视剧《铨曹冰鉴唐伯元》再现了他无愧的人生。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儒林传》, “清苦淡泊,人所不堪,甘之自如,为岭海士大夫仪表。”卷282。
[2] 唐彬,《乞赐易名疏》,《醉经楼集·奏疏附刻》。
[3] 立生祠。古代信仰民俗,为活着的人建立祠庙,而加以奉祀。唐伯元因有德政于民,因而民为之立生祠,以颂其功德。
[4] 朱子彦.明代的采选制度与宫人命运[J].史林,2003,03:86-89+124。
[5] 潮州日报:唐伯元上《宫人疏》,促万历引咎自责.陈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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