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法治

来源: 赤子杂志社   发布时间: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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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智贵清
    安全是法治的目标,法治是安全的保障。——题记
    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最重要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居于核心位置。
 
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树立主权在民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要求宪法和法律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法治应当以民主政治体制为基础,并实现民主的法治化和民主化。依照主权在民原则,国家机构应当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并且通过宪法和一系列基本法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授权,同时设立权力制约机制和权力行使程序,以防止权力滥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要求。
    树立权力治约理念。依据现代民主原则,建立起分权与分工、权力相互治约的国家权力结构体系,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权力治约有四个基本方式:首先应以国家法律治约国家权力;其次要以国家权力治约国家权力;再次以社会权利治约国家权力;最后是以公民权利治约国家权力。广大执法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会正义的主要内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条件。首先,执法者不得顾虑违法者的社会地位等外部条件。其次,对社会困难群众应当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再次,在执法过程中,应明确原告与被告、控方与辩方的平等地位。最后,必须坚决克服仍然存在的腐败现象。
    树立程序正当理念。在法律理论与实践上,实体法与程序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现代程序法通过人民大众的充分参与和监督,可以保证实体法得到严格与准确的适用。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使现有的法律规定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如:各种形式的刑讯逼供应当严禁、严查、严办;各种强治措施应当依法行使和避免滥用;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政公开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律师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应当得到切实保障;司法与执法程序中的法定期限应当切实遵守。
    树立法律极大权威理念。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反映。为了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当前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一是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和推行一些违反法治原则和法律具体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二是突出强调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办事;三是政法部门的党组织必须切实贯彻党中央确立的依法执政方针。
  
安全生产与法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势在必行,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呼唤、中央的决策。
    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依法规范。保障安全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安全生产法治的主要功能是确定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设定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建立正常的、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生产安全的无序状况需要依法规范。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是实现安全生产法治的保证。不论是将安全生产大政方针法治化还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规范,不论是保证依法监管还是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法治,都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即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确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为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提供相应的法律规范。
    “安全发展”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必须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同时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目前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反映了我国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这一方针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重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依法治安、重点治乱的安全法治建设方略。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绩、业绩考核。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积弊已久、积重难返。必须严刑峻法、依法严惩,治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尽快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应建立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参与监督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是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事业,必须调动全党、全社会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全民安全素质,形成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特大事故查处结果等,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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