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矿发生事故涉嫌瞒报 政府和职能部门把国家安全法抛在脑后

来源: 赤子杂志社   发布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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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田伦富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记者报道后,政府和职能部门仍然以井下工人突发疾病死亡核实回复。“那么工人上班在井下死亡,不管什么原因应该按照国家安全法第一时间上报政府和职能部门,而不是私下谈赔偿,政府和职能部门调查没有按照国家安全法成立调查组更没对涉事企业做出任何处罚法。”

近日,本刊接到群众举报,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2018423日(农历38日)上午9点左右,发生一起井下巷道冒顶砸死采煤炮工的安全生产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名叫周目聪,男,49岁,出生于196933家住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东木镇燎原村1组(原是燎原乡油坊村1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死者老家了解情况,在死者老家了解到,死者早已离婚,膝下有一个儿子名叫周世龙,20岁。

该矿承包生产带班的包工头名叫王世金(音)系陕西安康人。周目聪是该矿的炮工,在井下巷道采煤区采煤放炮。

据知情人向记者介绍,2018423日周目聪上早班,走到井下巷道采煤工作时,已经是早上8点左右,周目聪正在作业时突然顶上冒顶,将正在作业的周目聪塌死,死后矿方将死者尸体拉到山西省古交市停放后,在古交市与死者家属谈赔偿事宜,最终以120万元达成赔偿事宜。

20181112日本刊发表标题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矿发生事故涉嫌瞒报 煤炭工业局反感记者调查》的报道,报道后多次电话联系榆次区安监局分管煤矿的主任了解情况,多次电话联系都没有得到调查结果,2019年记者再次联系分管煤矿的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公室主任说,已经有了结果送到区委网信办,让记者去网信办了解情况,其本人称:对这起事故再也不能多说了。当记者问道是否成立调查组,他没有回答直接挂断了电话。

无奈之下,记者于2019125日上午来到榆次区区委网信办,网信办王有练主任接待记者并将当地相关部门对赤子杂志网关于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矿发生事故涉嫌瞒报煤炭工业局反感记者调查》报道后对事情的核查情况说明向记者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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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次区委网信办提供的调查结果

 

2018423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矿井下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及时上报,而在记者报道后政府和职能部门仍然不按照国家安全法实施条例调查处理,而是草率核实过程。核查材料回复中提到周目聪是在该矿死亡。那么,榆次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是否早已知道这起事故的发生,故意企业纵容瞒报?还是参与这起事故的瞒报中?记者已经明确调查到周目聪是该矿职工而且还签有劳动合同,事故的发生也是工作时井下死亡,因此明确了事故瞒报,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什么不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定成立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做出相应的处罚法追究其责任?是政府和职能部门企业串通一起集体参与瞒报?还是是企业实力强大无法监管?

 对此,本刊将予以继续跟踪报道!

责编:郭美辰(电话:010—65420087 邮箱:chiziz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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