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历史审视自然

来源: 武讳   发布时间: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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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历史审视自然
武讳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  郑州  451191)
 
【摘要】从社会历史实践的角度来理解自然是马克思自然概念的最大特点,马克思从社会历史实践出发揭示了自然与历史的统一。
【关键词】 马克思  社会历史  自然   实践
“自然”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从社会历史实践的视角来理解自然是马克思自然概念的最大特点,社会实践是理解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关键,这样的自然总是处在人们特定的历史实践过程中,随着人们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其内涵和性质的生成性范畴。
一、社会历史性:马克思自然概念的最大特点
施密特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指出,社会——历史性是马克思自然概念区别于其他种种自然观的最根本的特点[1]。马克思告诉我们,人类视阈中的自然总是现实的、历史的,离开了历史实践的自然是不存在的。自然总是处在社会历史之中,是不断被人类活动所改造过的自然,是不断受到人类行为的影响而不断被打上社会烙印的自然,进而,自然成为社会历史的一部分。随着历史进入现代,人类对自然的劳动加工越来越深入,人类所处的外在的自然已然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活动的环节,越来越成为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社会物化劳动在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于人类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因为价值不过是物化劳动”[2]。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实践的统一,与费尔巴哈的抽象统一不同,马克思认为这种统一是“在工业中以社会、历史为中介的人与自然的统一”,进入现代,这种统一性更加密切。马克思哲学认为,自然一开始就是作为人类的活动对象出现的,不存在独立于人类活动之外的“纯粹自然”,自然也只有进入人类视域之后才有意义。因此,从社会历史视角讨论自然是马克思自然概念的最大特点。
二、历史与自然的统一
自然与历史的关系历来是哲学史所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从各自的视角给出了各自的见解,在马克思看来,二者都割裂了自然与历史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的共同缺点在于不理解人类社会实践的意义。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进入历史领域中的自然才具有时间性、历史性。自然和历史是以实践为中介的辩证统一。
1.自然的历史
可以说黑格尔是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绝对精神是至高无上的,无论是自然还是历史都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自我认识的一个环节和过程,是绝对精神的产物和实现其目的的工具,是绝对精神自我完善、自我回归的路径, 自然界、人类及其活动不过是绝对精神借以实现其目的的工具、环节。所以,在黑格尔那里,尽管有历史,但历史是抽象的、思辨的,历史和自然只有在精神领域,抽象的王国里才能统一起来。自然界只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是没有发展、没有创造的,是没有时间性、历史性的。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3],我们知道,历史只能在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历史也只有在人类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不断的向前发展。离开人类实践历史就是虚无。
2.历史的自然
旧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否定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在他那里自然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就连人类本身也是自然的产物。马克思费尔巴哈的错误在于只是简单地把黑格尔当作无用的东西抛在一边,没有看到黑格尔运动和发展,没有批判地吸收黑格尔的进步精神,他只是从客体的角度而不是从主体的角度去理解自然,只局限于对自然界的直观,缺乏能动性的原则。这样的自然当然是没有运动、没有发展,没有历史的。马克思指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4]这样,当他面对错综复杂的历史领域时,就不可避免陷入唯心主义。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正是因为他不理解实践的作用,不理解实践“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哪怕它只停顿一年,整个自然界,甚至是整个人类世界以及费尔巴哈自己的直观能力,连同他本身也会很快就没有了。因此他所理解的自然只是原始形态的自然,是与人的活动无关的自在自然。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对于人类来说,自然已越来越不是那个原封不动的自在自然,而是己经日益成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这种自然与人类历史并存,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发展而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不断生成,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自然,是“历史的自然”。
3.自然与历史的统一
马克思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6]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是在自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历史不能脱离自然。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历史本身就是现实的自然史,即自然界进入人的实践活动不断生成的历史。反过来,自然界只有在以有意识的主体所创造的人类历史为前提和根据,才能谈得上对人来说真正现实的自然史。马克思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这是因为“自然界几乎还没有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7]人类历史的产生正是人类通过对自然界的改造来完成的, 人用一些打上社会文化烙印的范畴,去把握以往的再也不能拢近的自然;人也不得不用同一范畴去把握还没有作为为我之物的自然领域。
总之,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中,自然和历史是在实践过程中的实现了动态的历史的统一,无论是自然史还是人类史只是人们认识和考察人类社会的不同的方法,只有现实的人类实践才是实现二者统一的唯一尺度。
 
参考文献:
[1]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M],欧力同等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7页。
[3]、[4]、[5]、[6]、[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第76页、第78页、第66页、第8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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