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的把握与实施

来源: 赤子杂志社   发布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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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的把握与实施`
文|赵新艳    何琦
【摘要】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因为存在着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现象以及缺乏专业精神所致,因而,为了保证新闻报道的平衡,亟需重塑媒介公信力与秉承新闻专业精神,才能为媒介发展赢得机遇,实现大数据时代媒介的个性化生存。
【关键词】平衡;公信力;专业精神;个性化生存
 
  纵观上半年的新闻,除马航失踪等重大事件, “汪章恋”、“文姚恋”、“郭美美豪赌”等新闻在相当多的一段时间占据各大媒体头条,这些新闻不能说毫无价值,但是报道中对这些娱乐新闻铺天盖地的渲染和追踪,必然会占据大量版面,吸引公众的视线,致使一些更有价值的新闻被掩盖或者遗忘。因此,在新闻报道中,不仅仅要注意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新闻的制作与呈现,同时,把握新闻报道的平衡也十分重要。如果缺乏对“度”的把握,则会出现媒体的舆论导向的失范。简单分析,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
 以”文姚恋’为代表的部分媒介事件由于报道过度,已经沦为了媒体自导自演的一场炒作。这和媒体片面追求眼球效应,缺乏自律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这样的炒作降低了媒介的公信力,易对媒体长期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媒体也被推向了改革的风口浪尖。媒体不仅仅要做好“喉舌”角色,承担文化传承、发挥舆论引导的功能,还需要主动了解受众心理,应对市场需求,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报纸的发行量、电视节目的收视率、网络的点击率,这些都成为决定媒体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追求“眼球效应”也成为各家媒体的共识。但是与此同时,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经济效益,一味地强调“眼球效应”,不顾社会舆论,放松对报道内容的把关,大肆渲染凶杀场面、作案细节、名人隐私、等内容。以新闻策划的名义大肆炒作,抓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忽视了社会效益,出现报道庸俗化倾向,甚至出现超越法律和道德底线、丢失社会责任的报道,造成媒体报道品质下滑。
(二)缺乏新闻专业精神
作为客观事实的反映,新闻无论从现实还是理论上来说,都不应该“有闻必录”。新闻必须经过编辑、记者这些“把关人”才能进入公众的视野。因此,经过编辑、记者写作编辑的新闻稿件,不论新闻工作者在主观上如何力求客观公正,都不可避免地会留下主观性的烙印,或多或少反映了所在媒体的新闻价值取向。所以,新闻报道中,如何把握好“度”成了十分重要的问题。失度,有可能造成新闻报道的失实,使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不利于受众对社会状况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也会影响到受众判断是非的标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马航失踪”事件的报道中,大量毫无根据的猜测和小道消息拼凑的文章充斥版面,肆意展开对公众的信息轰炸。各类消息捕风捉影,往往前后矛盾,今天的刚下的结论,明天又被自己亲手推翻。不仅没有帮助公众了解事实的真相,反而让公众在众多的猜测和信息中无从选择,从而更加迷茫。面对这样的现状,公众很难树立对媒体的信任感。因此,在新闻报道中,针对某类新闻的报道数量要有度,质量要保证。新闻报道应当坚持新闻的专业精神,追求事实真相的同时,考虑受众的深层需要,力求客观、公正、平衡。
那么,如何避免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呢?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公信力的建立与个性化生存
公信力并非与生自来,其源自媒介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信息的选择、掌控和解读的能力,是由受众所赋予的信息话语权。在“话语权”成为了考量媒介实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标准的今天,很大程度上,公信力被认为是决定媒介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只有拥有高度公信力的媒介才能在激烈的新闻市场的竞争中胜出。提高公信力不仅是传媒产业化对媒介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媒介实现舆论引导、把握和控制社会舆论风向的有力保证。这就要求媒介作为社会公器,不能因为追求短暂的商业利润而违反新闻工作的准则和要求,不盲目跟风,不滥用媒介权利,不断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加强媒介的自律意识。媒体应当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用严格的制度来实现自律。媒介的自律,不仅需要相关制度的保障和制约,也需要每个媒介人自我的约束与实践。
与此同时,找到一条属于自己发展的特色之路,是媒体在竞争中求生存的重要条件。创建属于自己的特色报道则是完成这个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报道理念,建立特色鲜明的新闻策划队伍,挖掘自身优势,增强自身创新能力,打造属于自己的特点栏目和板块,缔造媒介特色与个性,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机会,成为不容忽视的媒介力量。
(二)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缔造新闻专业精神
同样的新闻,不同的传播方式、不同的操作手段往往带来不同的传播效果。在新闻的报道中,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平衡报道内容,尽可能传达给公众客观全面的信息。这要求媒体处理好报道题材的选择、报道力度的确定以及报道内容的平衡。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够充分利用新闻资源,提供给受众全面客观公正的信息。新闻报道追求的目标,要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事物及其内外联系,以全面、客观、公正为准绳,体现在具体的新闻事件报道中,需要注重对平衡手法的运用,要求记者全方位的进行报道,尤其是对对立方的观点和意见,公正分配报道份额,客观陈述事态的发展。记者要尽可能地摈弃个人观念,以中立的角度报道新闻事实和对立双方的观点,为新闻事件所涉及的双方(或多方)提供平等的利用媒介发表意见的机会。我们的媒体则需要把握客观公正的立场,掌握好报道的平衡,提供给受众客观的新闻事实。
综上所述,媒体在新闻报道中,需要把握好报道中的平衡,必须从根源认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进而增强媒介的公信力。坚持新闻专业精神,才能够不盲目、不跟风、不炒作、不失衡,才能够创建自己的报道特色,塑造良好的媒介形象。最终也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实现大数据时代媒介的个性化生存。
 
参考文献:
[1] 贺靓:《灾难性事件中科技新闻报道研究——以“4·20芦山地震”科技新闻报道为例》,《科技传播》,2014年第2期
[2] 伯佳荣:《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中国传媒科技》,2014年第1期
[3] 陈力丹,刘宁洁:《娱乐不能越界 新闻应有规范 ——从“窦唯事件”看娱乐新闻报道的失范》,《新闻界》,2006年03期
[4] 马秋枫:《歧途中的思考──大众传播媒介的自律和他律》, 《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年02期
(作者单位: 赵新艳,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何琦,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编辑|闫帅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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