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县南东坊镇村民举报垃圾焚烧被镇政府执法工作人员打击报复至重伤

来源: 赤子杂志   发布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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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田伦富

近日,本刊接到受害者王平和举报,称2018年10月19日,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南东坊镇南二村村民,在自己的朋友圈首发了本村村委会门前左侧垃圾池燃烧的视频,视频中因为言语不文明,被南东坊镇政府五名工作人员,开着两辆没有车牌照的执法车,用强行殴打手段从他开的超市内带到镇政府大院东侧一楼司法庭办公室内,拉上窗帘遭到了刘某波等五名镇领导干部拳脚相加和椅子毒打,两把红色的椅子被打坏。王平和不能站立行走,后又被两人架着送到镇派出所,镇政府人员要求派出所拘留王平和,并嫁祸说他是纵火之人,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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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举报人所发焚烧垃圾图片

因其伤势严重,派出所人员录取了王平和被毒打的口供后,民警协同王和平家人把王平和送到了临漳县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经检查王平和肺部外伤挫伤,肋骨和肋肌挫伤,胸部外伤,臀部外伤严重,口部血肿裂口,头痛等。其本人精神创伤严重!

2018年10月24日记者来到南二村了解情况,在村里看到视频中所说的燃烧垃圾池已经被清理,墙体被烟雾熏黑的墙面已经做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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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处理的垃圾池 视频截图

随后记者来到临漳县医院外科住院部见到了受伤者王平和本人,他说,视频是他发的,发布时间是2018年10月19日中午12点多,他家紧挨垃圾池不远,烟味难闻就拍下视频发到自己朋友圈想引起负责人重视,没想到下午3点49分,家里就来了该乡镇五名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心想这么快已经引起重视了,进门来的执法人员问王平和:“中午12点多焚烧垃圾视频是你发的吗?”王平和说:”是我发的,那不是垃圾还再燃烧吗?一天都没有人管了”执法人员说:“你跟我们到乡镇走一趟吧。”王平和说:“我不去,我去干啥啊。”“你到乡镇去一趟吧,把情况说明一下就行了。”“我发视频有错吗?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过了一会王平和被五名政府人员连推带拽带脚踹就将王和平弄到了执法车上,被王平和家的监控拍下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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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车               强行带走受害者王平和

王被强行拽到执法车上后,一名政府人员按住他的双手,一名政府人员按住他的双脚,另外一名跪在他的胸部,王几乎喘不过气来,这时一个政府人员骂道:“你他妈的老实点,到了镇政府再说?”王以为到了政府说明情况就行了,就不再挣扎了。执法车到镇政府后,王平和说:“我被带到了政府大院东楼一楼镇司法庭,段某某的办公室,段说完‘看你这事弄得就出去了。有人把门关住并把窗帘拉上了,一人先一拳打在我的脸上,我倒下了,五名为人民服务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是拳打脚踢的打在我的身上,我双手抱脸卷缩在一团!刘某波抡起办公红色椅子砸在我的身上,两把椅子都被打坏了,然后他双脚蹦到我的胸部猛踩。刘说‘看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棍子硬?’”镇政府人员打完还要强逼王和平站起来,王遭此毒打已无力气站起,随后被两名政府人员把王架到了镇派出所,对所长说:“又逮住一个点火的。把他拘留了吧。”王说:“他们打我了我不能动了”所长说:“你们尽弄这事?”让我录了我被挨打的口供,后送到医院检查治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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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半记者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见到了该镇分管宣传的郭部长,她说,据了解,镇里负责人他们说没有打人,事情起因是,受害者哥哥在发生事情的第一天,在地里接水管,使用了火,烤水管被他们巡查的工作人员教训没有罚款,没有罚款的原因是,村里吃水管在施工中挖断了没水吃,他在接管所以没罚款,第二天王平和故意点燃垃圾池自演的视频报复,是据该村村民说的。记者问,有证据吗?郭部长说,没有只是听说。第二说办公室里面的椅子没有损坏,现在还可以清点,也没有实施暴力,全盘否认事情。记者提供了,受害者家监控视频拍下的全部过程后,她也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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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问,开着执法车的工作人是该政府的工作人员吗?郭部长说是的,全部是环保所的人,记者提到刘某某,她说是司法庭的。

随后记者来到环境局了解,环保局陈副局长接待记者说,焚烧垃圾池是不允许的,环保所的工作人员是该镇正式工作人员是有编制,编制是占用镇的编制,我们是业务关系,人员登记我们局有,并叫来了分管人员登记的人员说,该镇有五名执法人员申报过该县做过登记,但是执法人员开的车辆是自己的,我们没有公车,全局就两辆公车,记者问,那么自己的车辆允许喷综合执法的名字,也可以无牌照行驶吗。陈局长说,这个不清楚应该是司法管吧。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那么,邯郸市临漳县南东坊镇五名政府工作人员严刑殴打村民至伤行为,不仅仅是违规违纪行为了,已经触犯了刑法,社会影响极其败坏,情节极为恶劣。事件背后是否有支持者和保护伞,必须深挖打压。为事情做出清正,还受害者公道,还社会公平与正义和平!

对此,本刊将予以继续关注!

责编:王华(电话:010—65420087 邮箱:chiziz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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