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的把握与实施

来源: 赤子杂志社   发布时间: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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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的把握与实施

文|赵新艳

【摘 要】报道中的失衡是因为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以及缺乏专业精神所致,因而,塑造媒介公信力与秉承新闻专业精神才能为媒介发展赢得机遇,实现大数据时代媒介的个性化生存。

【关键词】平衡;公信力

“汪章恋”、“文姚恋”等新闻占据各大媒体头条,报道中对这些娱乐新闻的渲染和追踪,致使一些更有价值的新闻被掩盖或者遗忘,因此,新闻报道中,不仅要注意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和新闻的制作与呈现,对新闻报道的平衡也十分重要,如果缺乏对“度”的把握,则会出现媒体舆论导向的失范。

一、失衡原因之一——追求经济效益

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经济效益,一味的强调眼球效应,放松对报道内容的把关,大肆渲染作案细节、名人隐私等内容,以新闻策划的名义大肆炒作。抓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忽视了社会效益,出现庸俗化倾向,甚至超越法律和道德底线,造成媒体报道品质下滑。这和媒体片面追求眼球效应,缺乏自律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降低了媒介的公信力,对媒体长期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二、失衡原因之二——缺乏新闻专业精神

经过编辑记者处理的稿件,都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主观性的烙印,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所在媒体的新闻价值取向。所以,新闻报道中,如何把握好“度”成了十分重要的问题。失度,有可能造成新闻报道的失实,让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不利于受众对社会状况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也会影响到受众判断是非的标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马航失踪”事件的报道中,大量毫无根据的猜测和小道消息充斥版面,对公众进行信息轰炸。各类消息往往前后矛盾,不仅没有帮助公众了解事实的真相,反而让公众更加迷茫。因此,在新闻报道中,应当坚持新闻的专业精神,针对新闻报道的数量要有度,追求事实真相的同时,考虑受众的深层需要,力求客观、公正与平衡。

三、平衡原则实施条件之一—公信力的建立与个性化生存

公信力是决定媒介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拥有高度公信力的媒介才能在激烈的新闻市场竞争中胜出。这就要求媒介作为社会公器,不能因为追求商业利润而违反新闻工作的准则和要求,加强自律意识,通过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自律的实现。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报道理念,建立特色鲜明的新闻策划队伍,挖掘自身优势,增强自身创新能力,打造属于自己的特点栏目和板块,缔造媒介特色与个性,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机会,成为不容忽视的媒介力量。

四、平衡原则实施条件之二——坚守新闻专业精神

同样的新闻,不同的传播方式往往带来不同的传播效果。在新闻的报道中,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平衡报道内容,尽可能传达给公众客观全面的信息。需要处理好报道题材的选择,报道力度的确定,以及报道内容的平衡。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够充分利用新闻资源,提供给受众全面客观公正的信息。新闻报道追求的目标,要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事物及其内外联系,以全面、客观、公正为准绳,注重对平衡手法的运用,要求记者全方位的进行报道,尤其是对对立方的观点和意见,公正分配报道份额,客观陈述事态的发展。记者要尽可能的摈弃个人观念,以中立的角度报道新闻事实和对立双方的观点,为新闻事件所涉及的双方(或多方)提供平等的利用媒介发表意见的机会。我们的媒体则需要把握客观公正的立场,掌握好报道的平衡,提供给受众客观的新闻事实。

媒体在新闻报道中,需要把握好报道中的平衡,必须从根源认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进而增进媒介的公信力,坚持新闻专业精神,才能够不盲目,不跟风,不炒作,不失衡,才能够创建自己的报道特色,塑造良好的媒介形象。最终也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实现大数据时代媒介的个性化生存。

 

【参考文献】

[1] 贺靓:《灾难性事件中科技新闻报道研究——以“4·20芦山地震”科技新闻报道为例》,《科技传播》,2014年第2期

 

(本文系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基于传播学视角的儿童绘本出版策略研究”(项目号L13DXW014)和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研究”(项目号JG13DB326)的阶段性成果,在2014年7月《赤子》刊发的《新闻报道中“平衡”原则的把握与实施》中漏发基金来源,特此补充。)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编辑|王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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